食品生產關系到老百姓的健康與生命,對于各種虛假的食品也需要不斷加大管理和監督,"明明是一款固體沖泡的飲料,卻打出保健效用的宣傳語,這違反了食品廣告相關規定。"近日,嘉興海寧市工商局對在網店里銷售的紅糖姜茶的生產企業做出了處理。
食品生產關系到老百姓的健康與生命,對于各種虛假的食品也需要不斷加大管理和監督,"明明是一款固體沖泡的飲料,卻打出保健效用的宣傳語,這違反了食品廣告相關規定。"近日,嘉興海寧市工商局對在網店里銷售的紅糖姜茶的生產企業做出了處理。
前段時間,一位廣東的消費者在一家網店買了一款"紅糖姜茶",該網店宣傳姜茶有"防治風寒感冒"、"促進血液循環,舒筋,暖脾健胃,化淤生新"等療效。消費者在網店里購買了一盒紅糖姜茶與另一款產品,紅糖姜茶原價52元,促銷價格36.4元。但到貨后消費者認為廣告宣傳語是虛假宣傳。因產品包裝上顯示由杭州的公司監制、授權,海寧企業生產,便向浙江工商進行投訴。
工商部門通過網絡巡查核實發現,紅糖姜茶的生產廠家為海寧當地一家保健飲料食品有限公司。隨后在公司廠區,查獲外包裝盒上標注有上述廣告宣傳語的"紅糖姜茶"16.5箱,里面每一條飲料包裝上沒有宣傳語。據了解,該公司成立于1996年,僅獲得允許飲料(固體飲料類)制造、加工的生產許可證,生產的產品有紅糖姜茶、桂圓紅棗茶等固體飲料,而這些都屬于食品范疇。
對于利用互聯網等手段進行虛假食品宣傳的行為國家是嚴厲打擊的,"根據相關法律,食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證的事項,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作用。"工商人員表示,該企業的行為已明顯違反相關規定。目前,工商部門已經對企業虛假宣傳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