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的走紅,在促進食品市場的發展的同時,也為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像一些食品生產者為 了食品好看,不惜添加違禁輔料,應該去引起人們的重視。
“為賣相更好”,他們在“舌尖上”鋌而走險,從工業松香脫鴨毛、雙氧水漂白羊肚到“四環素”豆腐、“急宰豬 ”等等。近年來,危害食品犯罪涉及越來越多的食品種類,也引發了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與憂慮。11月5日,瑞安 法院召開打擊危害食品犯罪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涉食品犯罪案件審理情況。
據悉,自2013年5月22日審結使用工業松香涉食品犯罪案至今,瑞安法院共審結涉食品犯罪案件19件 ,其中罪名涉及生產、銷售有毒、有食品罪16件,涉及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罪3件。
瑞安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何小云介紹,涉食品犯罪,呈現方式低端、結構松散、規模較小、涉案金額不大、共 同犯罪家庭化等特征。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個體戶或小私營業主,在菜場出租房或者加工點進行違法加工。在7件共同 犯罪案件中,4件被告人是夫妻關系、1件為父子關系、2件為同鄉人。
何小云說:“涉食品犯罪范圍有進一步擴大趨勢,且作案手段趨向新穎與隱蔽。今年以來,出現在內酯豆腐內 添加藥品四環素、過度使用亞硝酸鹽致使他人發生食物中毒、私自宰殺急宰豬后將豬肉混入其他豬肉銷售等案件。另外 ,由于電子商務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且互聯網監管相對薄弱,網絡廣告、網站宣傳、網店兜售已成為危害食品犯 罪分子重要的銷售平臺,例如,我院于10月22日公開開庭審理的,利用淘寶網上銷售摻有非食品原料的藥一案。”
為嚴厲打擊危害食品犯罪,瑞安法院根據寬嚴相濟的政策,對除1人因犯罪時未成年被免于刑事處罰外,其他 被告人均處以較重的刑罰以及罰金,其中重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125萬元。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6 名從犯,被判處緩刑,并全部被宣告禁止令,即禁止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相關工作。
食品的銷售渠道不斷怎樣變化,人們首先要的就是食品,相關的監管也將會逐漸的完善,制止違法行為 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