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福建保監局與省食品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福建省食品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試點的基礎上于2016年在轄區各地開展食品責任保險,并在五大重點領域推廣。其中,用餐人數在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積極投保。
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福建保監局與省食品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福建省食品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試點的基礎上于2016年在轄區各地開展食品責任保險,并在五大重點領域推廣。其中,用餐人數在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積極投保。
《工作方案》明確我省開展食品責任保險的時間安排,同時決定在五大重點領域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食品責任保險:
1.年銷售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2.大型商場、批發企業;
3.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特大型餐飲服務單位、用餐人數在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4.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批發經營企業;
5.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在2015年至少選擇一兩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擴大試點范圍。鼓勵我省中、小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試點工作。
對于投保企業,福建保監局、省食安辦、省食藥監局將聯合授牌,各級食藥監部門可將企業是否投保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和分級分類管理指標體系,并在品牌戰略認定、財政資金申請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