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中秋節,月餅再次成為消費者關注的重點對象。為了市民過上一個祥和、平安的節日,保障節日期間月餅類食品的消費,8月26日,市工商局牧野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銷售月餅的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經銷商銷貨臺賬、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否齊全,衛生狀況和銷售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臨近中秋節,月餅再次成為消費者關注的重點對象。為了市民過上一個祥和、平安的節日,保障節日期間月餅類食品的消費,8月26日,市工商局牧野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銷售月餅的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經銷商銷貨臺賬、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否齊全,衛生狀況和銷售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當日上午,工商人員分別對轄區內的月餅專賣點、商場、超市、小食雜店以及學校周邊的食品店進行了突擊檢查,重點檢查月餅是否為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廠址、無生產日期的“三無”月餅,對于包裝精美的盒裝月餅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同時對抽檢的月餅樣品送到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部門作進一步檢驗。據市工商局牧野分局紀檢書記郭先慶介紹,根據國標月餅標準規定,月餅的酸價、過氧化值、鉛、菌落總數等含量與規格以及其成分至少要檢驗18項內容,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就不予通過。
在當天的檢查過程中,工商人員發現位于中原路上一家月餅生產門店的幾名員工均無健康證明,還涉嫌借用他人的生產許可證。隨后工商人員當場要求該店限期整改,并接受進一步的調查處理。郭先慶表示,根據《食品法》的規定,必須具有健康證才可以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出租、出借或者轉讓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QS標志和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