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安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為群眾辦實事”, 以老百姓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食品違法犯罪作為打擊主攻方向,先后組織開展了“昆侖”“颶風”等以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行動,為老百姓“陽光下的盤中餐”提供強有力的刑事保護。
典型案例
廣州“4·29”特大生產銷售假酒案
2021年5月25日,廣州公安出動100余名警力,一舉打掉集原材料供應、生產、包裝、倉儲、運輸、銷售于一體的特大生產銷售假酒犯罪團伙,搗毀生產、銷售假酒窩點10個、物流運輸點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0名,繳獲假冒某品牌紅酒9166瓶、空瓶8萬余個、假冒白酒酒成品500瓶及標識、包材、生產設備一大批,涉案金額超過6億元。
中山龐某鋒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0年12月26日,中山公安根據線索在該市港口鎮某花園查獲一個假酒窩點,現場抓獲龐某鋒等犯罪嫌疑人1名,現場搜出成品假冒品牌洋酒100余箱,以及大量酒液、標簽、瓶蓋、空酒瓶等假酒生產工具,涉案價值550余萬元。2021年3月25日,該案已移送至檢察院起訴。
河源“12·30”非法經營生豬案
2021年1月23日,河源公安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市源城區一私設屠宰場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8名,搗毀私設屠宰場2個、豬肉銷售檔口3間,現場查獲未經檢疫的生豬206頭、豬肉制品7183公斤,扣押作案車輛10臺及宰殺工具一大批,涉案金額2000萬元。
湛江“3·17”非法經營生豬案
2021年3月17日,湛江公安根據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線索,對該市某私人屠宰場內開展收網行動,現場抓獲涉嫌非法經營罪的黃某軍、陳某泉等17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扣押1090公斤已經屠宰好的生豬,23頭等待屠宰的生豬共3070公斤。
潮州劉某彪制售假劣食用油案
2020年9月10日,潮州公安成功搗毀一制造、販賣食用油的制假窩點,現場抓獲包括老板、工人及司機在內的犯罪嫌疑人11名,查獲罐裝油生產線1條,繳獲5升裝品牌食用油973瓶、1.8升裝品牌食用油130瓶、4.68升裝玉米油600瓶、涉案車輛4輛以及制假物料和包材一大批,涉案貨值11萬元。2021年1月25日,劉某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曹某被判處緩刑。
揭陽蔡某進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0年9月10日,揭陽公安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普寧市流沙西街道查獲一制售假油窩點,現場查扣箱式小貨車2輛,查獲假冒某品牌食用油1136瓶,玉米油外包裝紙箱4500個、假冒某食用調和油外包裝紙箱2020個、紙箱滾碼器滾輪滾筒印章一把、手持多功能噴碼機一臺、花生油香精100g,以及大量假冒某品牌食用植物調和油,抓獲蔡某進、杜某海2名犯罪嫌疑人。5月1日,案件已移送至檢察院起訴。
廣州越秀“直播帶貨”形式銷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2020年9月,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食藥環偵大隊成功偵破全市首宗利用某網絡平臺以直播形式銷售宣稱有功能的咖啡等保健品犯罪案件,在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興業大道東某創意園抓獲毛某豐、魯某光等14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男士量能咖啡”130盒(1300小袋)、瑪咖咖啡30000包,勃×源洋康富麗牌參淫羊藿軟膠囊170盒(10200粒),勃×源人參八補茶224盒(6720袋),男士能量咖啡5盒(500袋)。
經初步檢測,上述涉案產品均含有西地那非西藥成分。2021年4月30日,主謀毛某豐、魯某光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其余7人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深圳“9·11”假劣月餅案
2020年9月11日,深圳龍華公安聯合龍華市場稽查局工作人員,對位于該市上塘轄區某村的銷售假冒月餅窩點開展收網行動,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鄭某彬,并在倉庫查獲假冒多個品牌月餅近2000盒,涉案貨值80萬元。2021年3月9日,鄭某彬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廣州“4·21”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
2020年4月22日和30日,廣州公安分別在荔灣區、番禺區某農副產品市場等多個檔口展開集中收網行動,成功搗毀涉嫌銷售“問題”馬蹄、芋頭、生姜的黑窩點30處,共抓獲嫌疑人54名,查獲馬蹄、芋頭、生姜等“問題”生鮮蔬果約2300公斤。2020年10月20日,該案主要涉案人員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至7個月。
清遠生產、銷售偽劣“肉靈芝”案
2021年3月11日,清遠公安對生產、銷售偽劣“肉靈芝”專案進行統一收網,現場抓獲涉案嫌疑人8名,查獲涉案偽劣“肉靈芝”幾十桶,制作偽劣“肉靈芝”化學原料幾十桶,用于銷售的電腦主機3臺、手機14部、銀行卡10余張、車輛3臺,涉案金額600余萬元。
來源:食品伙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