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推進沈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做好“小作坊”治理工作,沈陽市于4月25日正式啟動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發放工作。
遼寧省于2017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其中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生產條件以及工藝簡單,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以及銷售活動的食品生產者。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行許可制度管理。未經許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同時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標明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規格、凈含量、小作坊名稱、許可證編號、生產加工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等信息,并明顯標示‘小作坊食品’。”
據悉,從4月25日起,沈陽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業主應到所在地的區、縣(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當地審批大廳申報許可。對2018年3月1日后還未取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的小作坊,監管部門將按照《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據沈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小作坊業主申辦許可證時,需提供申請書、營業執照、生產加工者身份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生產工藝流程、擬生產的食品品種說明、生產加工場所的平面圖、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等有關材料,前往所在地區、縣(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當地審批大廳申請,許可獲批后小作坊便可登陸省食藥監局網站(http://sczkcx.lnspaq.com/)自行打印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