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出臺發布《臨海市食品安全風險會商制度》,建立一套食品安全風險會商的機制,將以發揮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程度降低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公眾的食品安全。
“風險會商”是指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中,對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實驗檢測獲取食品安全高風險信息和投訴舉報、媒體報道負面信息,通過會議集體商討形式,共同分析研判食品源頭及生產、流通和消費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確定風險程度并制定防控措施。
據了解,臨海食品安全風險會商制涵蓋風險會商主要內容、風險排查主要對象、安全風險等級及防控措施,并結合監管實際,提出聯合會商機制,強化風險排查、分析研判和處理部門精準對接,加強不同監管環節或領域間橫向聯系,以程度發現、整改、消除監管環節或領域風險隱患。
今年來,該局與海洋漁業、公安部門通過會商制,先后處置農家樂垂釣和協調移送織紋螺案件5起,與此同時,還將醬腌菜質量安全、餐飲具、進口食品等整治內容納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