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保健食品被商販們虛假宣傳混淆與藥品的概念謀取利益的不在少數。欺詐、高價推銷保健食品已成為許多不法經營者的銷售手段,給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權益造成嚴重危害,群眾反映強烈。為加大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的監管力度,保障群眾的身體健康,近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對規范全省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行動做出明確規定。
近兩年來,保健食品被商販們虛假宣傳混淆與藥品的概念謀取利益的不在少數。欺詐、高價推銷保健食品已成為許多不法經營者的銷售手段,給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權益造成嚴重危害,群眾反映強烈。為加大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的監管力度,保障群眾的身體健康,近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對規范全省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行動做出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通過會議營銷形式宣傳的保健食品,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生產許可證,產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舉辦保健食品會議營銷,不得現貨銷售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合法資質的單位,不得舉辦會議營銷。通過會議營銷形式宣傳保健食品時,應當真實、,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通過傳單、海報等發布廣告時,應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篡改經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在保健食品廣告、現場宣傳中夸大功能范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在保健食品廣告、現場宣傳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得通過虛構或混淆保健食品原料,導致銷售的保健食品價格明顯超過市場上同類產品價格。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建立保健食品會議營銷長效監管機制,把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部門監管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要加強對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舉辦者、品種和場所提供者的誠信管理;要根據對會議營銷監測和接到的消費投訴等情況,建立信用檔案,把有重大違規行為的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舉辦者、品種納入“黑名單”;要加強與公安、衛生、物價等部門的協調,加大對違法從事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行為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