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23期通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乳制品等5類食品210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安徽省臺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寧國華貝城市廣場店(宣城)銷售的鴨翅,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合肥市廬江縣福民好又多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晏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芝麻油,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亞硝酸鹽是一種具有護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廣泛應用于肉制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標準規定腌臘肉制品亞硝酸鹽限量值為30mg/kg。
乙基麥芽酚作為一種香味改良劑、增香劑,應用越來越廣泛。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植物油脂、動物油脂(包括豬油、牛油、魚油和其他動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馬鞍山、宣城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來源:食品伙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