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為進一步規范相關管理工作,近日,重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又制定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重慶市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重慶市家庭集體宴席服務活動經營者備案管理辦法》,對登記和備案的申請、受理、管理等做了具體的規定。
24日,重慶市食藥監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上述三個管理辦法的相關情況。記者了解到,從5月1日起,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將開始實施登記管理工作,屆時小作坊生產的帶包裝食品須有醒目標識。同時,食品攤販和承辦家宴者須辦理備案卡,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登記證和備案卡的有效期皆為三年。
有包裝的小作坊食品須有醒目標識
辦法規定,食品小作坊應為個體工商戶,即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應當首先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同一生產者(即僅持有一張工商營業執照)不得同時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同一生產場所不得同時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食品小作坊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登記申請,應當如實提交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生產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生產加工人員的健康證明;主要食品原料清單、設備清單和生產工藝流程;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說明;有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等材料。
辦法明確:小作坊可生產加工散裝食品;或進行簡易包裝并清晰、醒目標識“小作坊食品”字樣。同時,食品小作坊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生產經營,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關鍵環節控制記錄、產品銷售記錄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程序和要求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
食品攤販和辦家宴者免費實行備案
針對食品攤販,備案將實行一戶一卡原則,即食品攤販在同一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域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每一戶辦理一個備案卡。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辦理備案卡。
按照規定,食品攤販從事經營活動,應當自開展經營活動之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備案,填寫《重慶市食品攤販備案信息登記表》,如實提供經營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經營地址、經營時段、經營品種、聯系方式等信息。
家宴經營者備案則實行一戶一卡原則。備案卡在全市范圍內通用。家宴經營者從事家宴服務經營活動,應當自開展經營活動之日起10日內向經常居住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備案。經審核符合備案要求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應當在作出審核決定后3個工作日內安排家宴經營者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參加培訓后5個工作日內向其發放備案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