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職責權限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工作規劃并監督實施。
2、依法行使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管理工作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工作。
3、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同級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應急求援工作。
4、收集、上報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管信息;綜合協調其他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工作。
5、監督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監管。
6、按規定監督抽查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品包裝材料的質量,依法查處違反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
7、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接受市局委托對藥品零售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進行初審;監管藥品生產企業所設立的辦事機構;會同有關部門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8、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綜合監督有關的法規培訓以及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法規培訓。
9、管理所屬藥品檢驗檢測機構。
10、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同級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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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