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實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地方負總責的機制,監督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風險。
。ǘ┍O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監督實施食品管理規范,制定地方性食品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食品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參與制定地方性食品風險監測計劃,根據食品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風險監測工作。
。ㄈ┍O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類醫療器械注冊并監督檢查。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濫用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工作。配合實施基本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ㄋ模┙M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
。ㄎ澹┴撠熓称匪幤肥鹿蕬斌w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M織實施食品藥品科技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ㄆ撸┴撠熼_展食品藥品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ò耍┲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ň牛┏袚惺称肺瘑T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區級履行食品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依法承擔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權或委托的行政許可相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縣食藥監局職能:
一、接受南京市食藥監局委托承擔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換證、變更、注銷等行政許可工作及其他市級藥品、醫療器械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核查工作。
二、負責本轄區內餐飲服務行政許可。
三、對轄區內下列行政相對人依法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按市下達計劃進行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的質量監督抽樣;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
1.藥品零售企業;
2.二級以下(含二級)醫療機構(含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
3.保健食品、化妝品零售企業;
4.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5.餐飲服務機構(不含市重點餐飲接待單位)。
四、市食藥監局委托、授權、指定管理的機構、事項
五、依法查處轄區內市食藥監局負責監管的行政相對人以外的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違法行為以及上級部門指定查處的案件。
六、結合工作實際,依法整頓和規范本轄區食品藥品市場經濟秩序,負責查處未經許可而擅自從事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等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七、配合市食藥監局做好全市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八、落實全市餐飲服務食品量化分級管理。
九、本轄區及上級交辦的舉報、投訴、信訪等的核實、處理、答復。
十、本轄區和上級交辦的餐飲服務環節突發性食品事件的應急處置。
十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風險監測計劃的具體實施。
十二、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本轄區餐飲服務食品相關信息,定期通報本地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情況
十三、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組織下,開展本本轄區內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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