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參與擬定全市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二)監督實施餐飲環節食品的法定標準和管理規范;具體承擔市直單位、中省駐平單位、國內(外企)大型在平投資企業(限崆峒區內)集體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開辦經營的賓館(酒店)餐飲業、平涼城區四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餐飲業等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和監管。(三)開展餐飲食品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報送餐飲食品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全市重大節慶餐飲食品的監管保障。(四)負責監督實施保健品、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和管理規范;具體承擔保健品、化妝品生產,平涼城區中心地帶保健品、化妝品經營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報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信息;具體承擔平涼城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批發企業、平涼城區中心地帶藥品(械)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本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審定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資格并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審定零售連鎖企業第二類精神藥品的零售許可;審定類醫療器械并核發產品注冊證書;審定醫療器械零售企業開辦資格并核發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八)監督實施中藥監督管理規范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甘肅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九)依法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 ;發布本市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信息。(十)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食品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應急處置和稽查工作。(十二)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十三)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的審評認證與督導實施工作。(十四)組織、指導、監督各縣(區)局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十五)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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