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生產、流通、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監督實施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國家標準;推動建立食品企業主體責任、地方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風險。
(三)負責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食品風險監測計劃、食品標準,根據食品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風險監測工作。
(四)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執行國家基本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制度。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
(五)負責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落實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
(六)負責食品藥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宣傳以及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食品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區)級履行食品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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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