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是:
1、制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監督管理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
2、負責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監督管理,開展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餐飲消費環節食品日常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3、負責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研制、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測和評價,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信息。
4、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
5、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濫用監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制度。
6、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核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7、負責執業藥師注冊。負責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餐飲消費環節有關人員的培訓。
8、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的使用,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信息。
9、組織查處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10、指導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11、承辦市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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