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成都市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食藥監局),掛成都市食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以下簡稱市食安辦),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 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 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推動 建立落實食品藥品企業主體責任、全市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 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 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風險。
(二)負責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監督管理;建立食 品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檢查年度計劃、重大 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食品保 障工作;負責建立食品藥品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食品 信息;參與制定食品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地方標準,根據食品風險監測計劃開展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監管以及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范;配合實施國家基本制度;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負責成都口岸進口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監督 管理。
(四)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 制度并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 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受理和12331網絡 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工作。
(五)負責食品藥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 品藥品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 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 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
(八)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宣傳、教育培訓與交流合作;推進 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九)指導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十)承擔市食品委員會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 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區 (市)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并負 責考核評價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6188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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