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聯合會天然礦泉水委員會章程
章 總 則
條 礦業聯合會天然礦泉水委員會是礦業聯合會的分支機構,受礦業聯合會領導。
第二條 本會宗旨:遵照礦業聯合會章程,團結組織從事礦泉水事業的企業、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員,開展礦泉水理論研究、技術咨詢、質量分析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礦泉水資源,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發展、繁榮我國礦泉水事業,為礦泉水企事業單位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三條 本會主要任務是:在礦泉水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之間起橋梁和紐帶作用,發揮服務功能和自律作用,通過各種活動協助政府貫徹礦泉水行業政策和法規,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泉水資源為目標,推動本行業的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促進我國礦泉水行業可持續發展。
(一) 組織專家從事礦泉水資源理論研究,進行理論探討和技術交流,進行經濟技術咨詢活動,推廣先進的礦泉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理論和技術。
(二) 舉辦礦泉水方面的技術知識講座和培訓班,組織或參與舉辦國內外礦泉水行業科技和經貿等展覽。
(三) 編輯出版有關礦泉水方面的先進理論、技術和資料刊物,加強天然礦泉水的科普宣傳工作,辦好礦泉水網站。
(四) 開展行檢行評,宣傳、推進質量監督工作。
(五) 與礦泉水有關組織和團體建立長久聯系,促進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 承辦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七) 維護會員正當合法權益,提供有關專項服務。
閱讀數:1011 編輯:小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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